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09年03月13日 15:10新华社 】 【打印已有评论0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09年3月13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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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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