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修改17处 提请代表团审议
2009年03月10日 09:43新京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3月5日至6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报告提出的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表示赞同。

审议中,代表们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17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7处。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财产申报

财产申报立法正研究

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员称财产申报需监督措施

对于近年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在记者会上表示,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

安建表示,立法需在总结实践经验,归纳相关问题,并在研究得比较清楚、比较深入的情况下提出法律案,按照程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建立相关的制度。

安建坦言,现在处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入是要申报的,一直有这个制度,但是因为可能相关的配套规定不完善,没有跟上,“你说哪个贪官是根据他的收入申报发现贪污腐败问题?没有这样的,他的非法收入肯定不申报,只申报他工资条上的有什么意义呢?”

安建表示,财产申报制度一定要有相关的监督措施,没有申报的法律后果要跟上,“我们把这些都研究清楚以后来制定法律,才能真正得到实行,而不是走过场。”

建议

“不如实申报财产应定罪”

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建议,改革现在现金流发达、提取现金容易的状况,官员所有的收支都应该通过银行用电子交易的方式走,“现在大量单位保留现金的做法应该取缔,国外很早就做到这点了,领取哪怕一分钱,都是从金融机构走的,想建立一个好的财产申报制度,这是很重要的。”

他还建议,官员代表单位的任何公务活动,如剪彩、演讲、讲座等,不得收取报酬。

同时是刑法学者的他认为,如果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官员不如实申报为犯罪,“现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惩罚来得太晚,惩罚提前,官员会有危机感。”

本报记者 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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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华云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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