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内地31省区市党委书记中28人是交流干部 占90.3%
2010年03月17日 08:40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今天出版的《人民日报》头版刊登文章《活水长流业常新——党的十七大以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综述》。文章中说,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干部交流力度不断加大,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培养和锻炼干部、保持干部队伍朝气和活力、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章中说,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干部交流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文章中列举了一组数据:

2007年、2008年,全国党政机关干部交流人数达63.3万人。截至2009年12月底,中央管理的干部实行交流任职的共307人次。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之间交流107人次,中央、国家机关交流到地方40人次;地方之间交流53人次,地方交流到中央、国家机关66人次,企业之间交流20人次。

党的十七大至今,有8个省区市纪委书记、12个省区组织部长进行了调整,全部由交流干部担任;目前,31个省区市党委书记中有28人是交流干部,占90.3%;除5个民族自治区外,26个省市政府正职中有20人是交流干部,占76.9%;纪委书记中有19人是交流干部,占61.2%;组织部长中有24人是交流干部,占77.4%。

各地各部门把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以及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作为交流的重点对象。对新提拔的地方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实行异地任职。

2008年省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集中交流了法检“两长”26人,是历次换届交流法检“两长”最多的一次。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汪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