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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防发生被拘留人脱逃事故
2010年02月26日 05:46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华社电 25日,就近期受到广泛关注的全国拘留所普遍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问题,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接受了记者专访,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

日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制定下发《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指导意见》,要求2010年底前,三级以上拘留所必须实行管理教育新模式;2011年底前,所有拘留所必须全部实行。

“新模式要突出的重要一点,就是加强对被拘留人的权益保障。”赵春光着重强调。他一连列举了多个“保障”——保障被拘留人财物不受侵占;保障被拘留人通讯、会见权不被妨害;保障被拘留人不被欺侮、体罚、虐待;保障被拘留人不被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

按照新模式的要求,全国的拘留所将建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机制,做到周界警戒严密,区域间相对封闭隔离,技防设施完善,值班巡视到位,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健全并切实落实,严防发生被拘留人脱逃、非正常死亡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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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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