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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将建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
2010年02月23日 20:53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周婷玉、黄小希)为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解决医患纠纷,23日公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的新举措。

据了解,目前我国医患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医院与患者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渠道调解解决和法院诉讼解决等。但实际操作中,这些途径仍存在不足。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为例,院方为了息事宁人常常赔钱了事,结果形成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局面。

为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我国天津、江苏、宁波等地探索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70%以上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了妥善处理。

有关专家指出,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为破解医患纠纷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这一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起一个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升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则指出,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可以将人民调解的赔付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人民调解的效果和成功率。

中国医院协会秘书长李月东说,患者发生的医疗损害包括医疗过错和非医疗过错两种,其中非医疗过错引发的纠纷占医疗损害事故总量的40%到60%。患者出现这类损害,没有地方给予补偿或救济,患者只能向医疗机构索赔,而院方又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由此导致冲突无法解决。因此,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对减少医患纠纷也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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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婷玉、黄小希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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