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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建议函回复不足四成 行政机关是“大户”
2010年02月23日 15:08新华网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发现有关部门存在问题时,经常会发司法建议促其整改,然而司法建议因其没有法律强制效力,频遭冷落或搁置。昨天,记者调查北京朝阳法院、海淀法院、丰台法院等多家法院2009年发送的200多份司法建议发现,反馈率不足四成。对此,昌平法院经调研后建议,通过立法明确被建议单位的回应义务以及对司法建议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是司法建议大户

在这些司法建议函中,行政机关、国企是司法建议的“大户”。涉及司法行政、海关、工商、外经贸管理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以及银行、航空公司等单位。从司法建议反映的问题来看,行政机关执法程序有瑕疵是最突出的问题。

建议函回复率不足四成

然而,法官所发建议函的回函率却相当低。记者调查的200多份司法建议函有回复的不足四成。丰台法院去年发出的55份司法建议函中,仅有9份有回复;海淀去年发出62份,仅有18份有反馈,而朝阳、顺义等法院的回复率也很低,均不足四成。去年5月,通州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两家国有银行发卡存在审核不严问题,遂向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函,但这两家银行至今未回复。而在此前,朝阳法院曾向市规委发两份司法建议,都是因为市规委执法过程中行政程序不规范,但市规委一直没有答复。

记者还注意到,在大多数司法建议书中,法院都明文要求被建议单位将处理结果函告法院,结果仍未复函。“在审判任务很繁重的情况下,法官基于社会责任心抽出时间发建议,结果却被搁置,这至少是对法官的劳动成果不尊重!”二中院的一名法官无奈地说。

司法建议无法律强制力

究竟什么原因导致司法建议函回复率低?“实际上,司法建议没有法律强制力,被建议单位确实没有回应法院的法律上的义务。”昌平法院研究室主任陶志蓉经调研后总结说,不少被建议单位将司法建议书作为一般投诉信件处理。

那么,不回应的单位又是何种心态?昨天,记者采访了几家曾被司法建议的单位。“这不等于书面承认过错吗?那主管行政部门还不拿这(复函)追究责任!”一家市级行政部门的法务直陈不复函的原因。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有些单位认为在复函中承认过错有损颜面,更担心新闻媒体会借题发挥,还有的企业认为法院发司法建议纯粹是“多管闲事”。

建议立法明确回应义务

“长此下去,司法建议这一良好的制度将形同虚设。”几名法官不无担忧地说。对此,昌平法院经调研后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制度,逐步提高司法建议的回应率。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司法建议的适用范围、被建议单位的回应义务以及对司法建议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等。此外,还要设立司法建议发送后的跟踪督促工作,对未做出回应的被建议单位,法官应当主动与被建议单位联系,必要时进行回访,发现被建议单位仍然继续错误、对存在问题听之任之的,法院可向其上级单位通报,请其予以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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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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