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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农村妇女中职教育
2010年02月23日 01:50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教育部和全国妇联下发文件,共同开展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新型女农民。不仅要特别为农村妇女制定中职招生计划和专业,开展有8年学籍的电大大专教育,还将对她们开展创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

首先将开展农村妇女中等职业教育。要共同制定开展农村妇女中等职业教育的工作规划、招生专业、人数和生源计划方案;要充分发挥城乡职业学校作用,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农村适龄女青年、进城务工妇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具体招生人数由各地根据生源与需求情况研究确定,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各地可根据农村女青年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度试点,允许采用校企联合、产学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符合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农村户籍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除了中职教育,还将开展妇女大专学历教育。在实施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加强对以女状元、女能手、女经纪人等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妇女开展大专学历教育,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大专学历、现代意识较强、留得住、用得上的乡土实用型人才。该项工作纳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统一管理,学生通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入学测试注册入学,不转户口,就近学习,学籍8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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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逸梅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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