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广州提高城镇低保标准至398.75元
2010年02月03日 18:55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广州2月3日电 (记者肖思思)广州市民政局3日发布消息称,广州今年第五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预计新增8000多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济,有2万多边缘困难群众被纳入低收入困难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优惠减免政策。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介绍,从2010年1月1日起,广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目前城镇的平均低保标准从月收入355元提高到398.75元,将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月收入271元提高到303.57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2倍同步提高。

李治臻介绍,广州市自1995年、1997年分别建立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已先后4次统一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今年是广州市第5次全市统一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调整的平均幅度为12.33%。

李治臻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后,不仅直接增加困难群众的救济金,同时与低保标准相关的基本医疗、分类救济、五保供养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水平也相应提高,预计新增8000多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济,有2万多边缘困难群众进入低收入困难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优惠减免政策。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肖思思   编辑: 霍吉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