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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共服务部门每季度至少与网民交流1次
2010年02月03日 07:48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济南2月2日专电(记者王志)随着互联网成为反映网民意愿、表达各种利益诉求的重要平台,济南市积极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公共服务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网上与网民交流活动。

记者从济南市委获悉,济南市建立网上经常沟通机制,积极完善网络发言人、党政领导上线与网民互动交流等制度,向网民解读为民服务新举措,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解答网民提出的各类问题。

同时,济南市加快建立网民诉求汇集机制,对网民的反映特别是普遍性的反映,各级各单位特别是职责涉及民生、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将及时分析研判,迅速整理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对网民提出的各类建议,及时梳理归纳、定期报送,促进政务公开、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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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   编辑: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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