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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设新生婴儿医保 不让婴儿成医保漏户
2010年01月18日 20:20重庆华龙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人大代表建议设新生婴儿医保 不让婴儿成医保漏户

华龙网1月18日15:40分讯(数字记者徐兴渝) “婴儿发病率很高,却没有医保。”今日下午,市人大代表李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为新生婴儿开展医疗保险,不要让他们成为医保的漏户。

据介绍是,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即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不能参加,所以当年出生的婴儿不能办理这类医疗保险。

“从临床来看,婴儿发病率很高。” 李秋表示,根据綦江县妇幼保健院2009年第一季度统计,该院收住儿科病人444人,其中婴儿364人,占81.89%,该院同期接受分娩的妇女产出儿童432名,产出婴儿与住院婴儿人数之比为1:0.84,每个住院儿童平均花费1445.9元。从数据可见,婴儿病患较多,治疗耗资较大。

李秋表示,由于没有医保,家长不堪重负,发生了多起因无钱为孩子治病,而把婴儿抛弃的悲剧。

“希望政府能出台政策,覆盖新生婴儿医保。”李秋提出三个方案。

方案一:建立母婴合作医疗险:保障时间从母亲怀孕起到婴儿出生后的本年度止(下年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

方案二:凡已孕母亲为将出生的孩子参加合作医疗。如母亲是城镇职工医保参加者,可用她的准生证代码参加保险。孩子因故流产或者出生即亡,退回合作医疗保险费;孩子出生后即按本地合作医疗规定,进行保障。至于上级补助部分可由上级在下一年度补足。

方案三:在国家给予孕妇的400元分娩补助,参加新农合的孕妇再补助400元的基础上,国家增加补助,其增加的金额为当年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最低档次的费用,作为新出生的婴儿的医疗保障,这样,婴儿在出生的当年就自动参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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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兴渝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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