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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枪杀村民民警领枪不足1月 曾3次获嘉奖
2010年01月18日 13:30红网-潇湘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击毙”两村民的派出所副所长张磊。

14日,郭永志的母亲抱着9个月大的孙子,在灵堂前痛哭流涕。

1月12日,案发现场。图片由当地群众提供

此前报道:警察开枪打死村民地方政府用民政救济款赔偿

红网贵州安顺1月18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曾鸣)1月17日,在坡贡派出所蹲点的关岭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罗成说,公安机关出于“冬季严打”的需要,枪是2009年12月底配到坡贡派出所的,领枪时有分管枪械的副局长签字。

据了解,公安部对枪械管理一直遵循“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的原则。具体到张磊,枪和子弹是否违反了这一原则,仍是疑问。

1月17日,关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王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答了张磊的从警经历、培训情况和获奖情况。

张磊,1977年3月出生,贵州平坝县虹湖机械厂的工人子弟。

1995年7月,张磊毕业于虹湖机械厂职业中学,1997年12月通过考试参加公安工作。

1998年3月1日至5月1日,张磊参加原安顺地区公安处人民警察初任培训,培训结束后被分配到关岭县公安局上关镇派出所工作。

在上关镇派出所担任了20多年的协勤韦先生对在上关派出所一直担任内勤的张磊评价是:“人不错,很能干,几任所长都说他干得不错。”

王湛说,与张磊一起分配到关岭县公安局一共10多个民警,张磊的提拔是比较快的。

2008年3月,张磊调任只有三个人的坡贡派出所任副所长,主持该所工作,独当一面。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在坡贡镇街头采访时,镇上百姓反应说,张磊脾气比较火暴。

有传言称,张磊在当地政府有亲戚。王湛表示,他们从未听说。

警方统计,张磊从警以来多次获得奖励:曾连续在1999年和2000年获得原安顺地区公安处“优秀责任区民警”称号,2001年被贵州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责任区民警,三次受到县公安局嘉奖。

派出所   民警   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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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鸣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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