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后续
广西新闻网百色讯 (记者奚振海)1月1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去年5月15日在凌云县制造入室抢劫致五死二伤惨案的五名罪犯分别领刑(详见本报去年5月16日10版、17日5版、18日4版相关报道),其中李道柳、李严、向祖铭、温盛燕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谭坚犯抢劫罪,判处有期限徒刑8年。
法院查明,听说黄传召家中藏有古董后,2008年底,向祖铭与李严多次密谋盗窃黄的古董,并找了李道柳、温盛燕、谭坚等入伙,他们曾多次去黄传召家踩点。
因盗窃不成,向祖铭等犯罪嫌疑人决定实施抢劫。去年5月初,谭坚因惧怕不辞而别。5月15日中午,李严、李道柳、温盛燕携带作案工具到黄传召家,以鉴定古董为名骗黄传召打开门,然后伺机摁倒黄传召,遇到放抗后,李道柳持弹簧刀将他杀死。随后,三人又将先后回家的黄妻吴某、侄女黄某某、干女儿陆某某、儿子黄某杀死。就在这时,黄传召的朋友韦某、黄某一起来黄家造访,与他们狭路相逢,双方发生搏斗。黄的一名朋友负刀伤后逃出屋外呼救,三罪犯迅速逃离。
案发当天,温盛燕被警方人赃俱获。两天后,李道柳、李严被搜山围捕的民警抓获,之后谭坚、向祖铭也先后落网。此案共造成五人死亡、两人受伤。
此案中,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向祖铭落网前还是一名政府公职人员,单位是中国西南扶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凌云县办公室,而李道柳、李严、温盛燕都是刑满释放人员。
11月6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李道柳、李严、向祖铭、温盛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连带赔偿受害人及家属经济损失14万多元;以抢劫罪判处谭坚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之后,向祖铭、温盛燕、谭坚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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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奚振海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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