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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曝光9种产品违法广告
2010年01月16日 00:2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黄小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曝光了“雪胆胃肠丸”等9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的产品广告。其中8种为药品违法广告,1种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这9种产品违法广告分别为:

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胆胃肠丸”。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 “神奇血胆胃肠丸治愈胃肠疾病永不复发,是世界唯一全面修复黏膜基,彻底治愈老胃炎、老胃病的专利产品”等。该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通化永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短短一年它成功地救治了27.2万脑中风、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患者;书写了心脑血管疾病治疗史上一个新的奇迹”等。该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皮肤病血毒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该产品“6分钟杀毒止痒,10分钟清毒活细胞,24小时除癣换肤;透皮吸收,排毒速度超出传统药物200倍;一夜换肤看得见,绿色,安全,不损肝肾”等。该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宝鸡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分清五淋丸”。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该产品“服用当天灼热感消失,服用3天小便疼痛感消失,只需服用1个周期就能彻底告别泌尿系疾病,服用2个周期泌尿性疾病不再复发”等。该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广告中宣传名称:丹神抗骨丸)。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 “进口黑药专攻腰间盘突出、使我国的腰间盘突出治疗首次实现了非手术治愈;吃完4个疗程就全好”等。该广告药品名称宣传不规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大风丸”。广告宣称该产品“可快速清除体内两毒及代谢垃圾、消除肢体麻木、其效如神”等。该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心脑通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甲乙抗栓)。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使用该产品“新栓老栓一并除;服用1-2个疗程冠心病、心绞痛的症状基本消失,2-3个疗程脑血栓、脑栓塞、中风偏瘫患者生活基本自理,坚持服用3-6个疗程一般的病人10年之内心脑血管疾病不再复发”等。该广告药品名称宣传不规范,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广告宣称该产品为“腰间盘突出专用药、快治腰突不复发;3天快速止痛,3阶段全面康复”等。该广告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广告宣称“经各大医院,数万例临床证明:服用该产品1周大便恢复正常;2-3周炎症、溃疡面开始修复;4-5周连感冒也少了、浅表性胃炎3个月根除”。该广告产品保健功能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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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小希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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