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综合运用工作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区(市)县评价、民意调查、日常考察、综合评价等方法,对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量化考核、定性评价。实行分类考核是指考核结果在同一类别中比较,增强考核的科学性,提高考核结果的可比性;量化考核是对考核组成部分设置权重,对考评意见赋分量化,得出直观的量化考核结果。
考核构成作突破
考核对象分类分层次
市级部门的考核办法主要在考核构成、分类分层次和结果量化上进行了探索和突破。据悉,考核构成由以前年度考核只进行民主测评增加到四个部分: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区(市)县评价和民意调查。为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使考核结果更具可比性,将考核对象进行了分类分层次,对市级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分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执法监督、政务综合、党委群团五个类别;对领导干部,分为领导班子正职、副职和其他市管干部三个层次。由于考核按年度进行,属于时间间隔较短的阶段性考核,主要以考核工作为主,所以不论在考核构成上还是在考核各环节具体指标的设置上,都突出注重实绩的导向。
我市还将在市级部门探索建立统筹城乡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市委总体战略情况、年度工作目标推进情况、重大突发事件表现情况等进行如实记录,并定期在一定范围公示。群众公认的工作实绩纳入日常考察结果。
市级部门分类计算
比重各有不同
市级部门分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执法监督、政务综合、党委群团五个类别。
●各类部门领导班子量化考核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一)经济发展类、政务综合类、党委群团类
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工作目标考核结果×20%+民主测评结果×40%+区(市)县评价结果×20%+民意调查结果×20%
(二)社会事务类、执法监督类
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工作目标考核结果×20%+民主测评结果×40%+区(市)县评价结果×15%+民意调查结果×25%
●领导班子成员分为领导班子正职、领导班子副职,量化考核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领导班子正职考核结果=领导班子考核结果×60%+民主测评结果×40%
领导班子副职考核结果=领导班子考核结果×40%+民主测评结果×40%+分管工作评价结果×20%
善于领导科学发展
将予以表彰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和日常考察情况确定,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建设和调整干部职务、级别、工资及评优表彰等的重要依据。
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特别是对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评定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三年考核得分在同类部门中排名末位的领导班子,应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要求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按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应在班子内公开;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情况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参加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人员通报。对考核评价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研究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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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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