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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点对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2009年11月17日 17:57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杭州11月17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审计厅17日发布消息称,他们正在缙云县和新昌县试点对县委书记、县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同步审计,促进权力与责任对等,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对县委书记进行审计,在浙江尚属首次。”浙江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只对县长而不对县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可能会造成县长承担一些本应由县委书记承担的责任,出现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的情况。

据了解,浙江审计部门对县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已经有9年,审计对象包括7名地级市长和79名县(市、区)长。

浙江省审计厅表示,同步审计将突出审计县委书记、县长责任的划分,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里政策的事项、对事关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由县委书记负主要责任;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贯彻执行党委决策中的事项,由县长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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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德亮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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