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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率200多人强拆价值千万元厂房
2009年11月17日 05:07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万余平方米厂房被强拆,被告更改为花都城管,此案昨日开审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实习生邱艾邦)“造价1000万元的厂房说拆就拆,连个通知都没有下发!”因质疑城管执法部门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广州健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安公司)于今年4月将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00万元(见本报4月28日报道)。在发现厂房原来是被花都区城管拆除后,健安公司更改了被告,将花都区城管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花都区法院开庭。

遭强拆土地未报建

据介绍,健安公司是一家从事国际品牌设计、生产、安装的企业。2006年,健安公司获悉花都区花山镇新和村在筹建一个工业小区(规模为200多亩地,由利某承包)后,遂计划在当地投资兴建生产厂房。

2006年10月,健安公司与土地承包人利某,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但在当时,这块土地并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建,而利某和村委会都口头承诺“报建不存在问题”。在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后,健安公司一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边找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但出人意料的是,健安公司竟被告知:花山镇政府规划的“工业小区”还正处于向上级呈报批准的阶段,当时并未获批复,故(有关部门)暂时不受理任何报建。“骑虎难下”的健安公司见其他企业都在兴建厂房,就怀着侥幸心理开建厂房。

2008年底,健安公司的1万多平方米的厂房突然被一支200多人的队伍强行夷为平地,城管执法人员拆了整整一周。

告市城管发觉告错

因为没有收到任何强拆通知,健安公司就凭着“拆迁时,执法车上有"广州城管"字样”这一线索,认定当时强拆他们厂房的就是广州市城管。今年4月,健安公司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告上法院。庭审后才得知,当时拆厂房的是花都区城管。因此,健安公司变更了被告,案子从越秀区法院移交给花都区法院重新审理。

昨日,在法庭上,健安公司代理律师李艳波表示,2008年8月13日、2008年12月9日-15日,健安公司在没有收到任何行政处罚通知的情况下,花都区城管两次对健安公司的厂房实施了强制拆除。

而被告在行政答辩状中表示,国土、城管及其他部门对当事人违法用地的行为,执法制止是不间断、持续进行的,而且原告强行违法建设是造成损失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

焦点

花都城管是不是强拆执法主体?

在辩论阶段,双方就“花都区城管是不是强拆的执法主体”展开唇枪舌剑。健安公司认为这次执法主体就是花都区城管。花都城管方面表示,对非法占用土地的执法机关是国土部门,而不是城管。城管只是在违法占用土地的执法工作中,制止违法行为,并配合、协助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参与拆除工作。但健安公司指出,2007年10月,国土部门曾经向区城管局发函将34宗需拆除地上建筑物的违法建设案件移交给城管局。这种行为可以看做对城管的一种授权。城管方面辩称,发函是部门之间的一种公文而已,并非什么授权。因此,城管并非此案的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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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晶晶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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