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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地"全国频现扰乱房市 专家:别被"地王"忽悠
2009年11月16日 04:48人民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块块“天价地”在全国频频出现,不仅扰乱了房市,也让老百姓买房难上加难——

11月4日,被外界称为“迪士尼地块”的上海川沙新市镇A08—03地块,只用了15分钟就以11.9亿元的天价被厦门国企——象屿置业夺得,264%的溢价水平超过了之前上海地王赵巷10号地块的水平,14024元/平方米的楼面价更是超过了川沙目前最贵楼盘的销售价格。

近期,“地王”现象在北京、广州、上海、杭州等城市不断上演,土地价格被不断刷新。被笼统冠为“地王”的地块究竟是怎样的土地?为什么有些开发商2007年拍出的“地王”已超过约定动工期限,至今仍未动工,现在还不断拍出“新地王”?“地王”频出的背后,开发商打着什么算盘?如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防止土地闲置,尽快形成商品房供应量?本报记者对这些问题展开了深入调查。

制造泡沫——

被放大的“地王”效应

“地王”信息的释放,无论真假都真实地影响着潜在买方的谈判心理,会让有意购买“地王”周边住宅的买方更加恐慌和担忧,不利于正常市场价格的形成。

但凡地王一出,周边的开发商或多或少会借着地王造势,或提价、或促销……高价土地所造成的价格蔓延效应,几乎在所有城市都有先例。

2007年9月,万科击退20余家当地开发商,以27.2亿元购得福州一地块,创下福州单幅地块价格最高纪录。据报道,当天福州多个楼盘封盘涨价1000—1300元/平方米。

今年6月,经过50轮激烈竞投,广州城建地产以3.45亿元夺得位于广州珠江新城海业路的一块土地,高出底价2亿多元。这块仅仅6000多平方米、面积不足一个足球场大的土地,被媒体冠为“珠江新城新地王”,成为今年珠江新城房价上涨的助推器之一。新“地王”刚诞生,已有楼盘迅速推出80多套新房,另有开发商坦言在“地王”诞生当天卖了20多套房,并预备在第三天涨价5%,而城建地产在“地王”周边推出的豪宅销售也火了起来。

“这是一个被放大的‘地王’现象。仅用少量保证金拍下这块地,就能在市场上掀起那么大的风浪,多少有些讽刺味道。”中国土地勘察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说。“‘地王’信息的释放,无论真假都真实地影响着潜在买方的谈判心理,会让有意购买‘地王’周边住宅的买方更加恐慌和担忧,不利于正常市场价格的形成。”

记者查阅一些“地王”的资料发现,有些所谓“地王”,单价并不高,只是面积大、总价高;有的面积小,单价稍高、总价低,和周边楼盘比,地价成本并不算高,但是也被一些人蓄意炒作为“地王”。在上半年疯狂的楼市中,不少开发商甚至“变相高价捂盘”,“抱团”等待新地王。

“舆论片面夸大了‘地王’现象。”赵松说,“什么才算天价?按照规定,一块土地出让前必须由规划部门给定包括控制红线、容积率、使用用途等各种条件,从一定意义上讲,规划决定了地价。我们看到很多所谓的‘地王’容积率很高,这表明,开发商可以建设更多、更高层的房子,均摊到商品房销售的成本中,楼面价并不高,有些‘地王’土地用途是商住综合,不是纯居住用地,其价格与周边房价的对比没有意义。”赵松认为,一定要理性认识这个价格不是一般的价格,不应该作为老百姓购房的合理参照物,别被所谓的“地王”忽悠了。

“在全球经济尚未好转、国内信贷相对宽松的背景下,土地交易市场极易成为投机市场,如果将土地进行资本化杠杆运作,频频制造高价抢地的现象,泡沫便会被迅速吹大,对经济运行造成伤害。”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杨重光说。

“合法闲置”——

老“地王”大多田园依旧

市场行情看好时,企业高价拿地,得到利润回报,市场低迷时,有政府出手相救,企业并没有承担相应的风险。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难道只能享受利润,不该承担风险吗?

金地集团曾在2007年9月11日拍下广东一块24万多平方米的地,成交价为15.9亿元,成为“地王”。今年8月,我们来到这块“地王”现场,按照约定动工期限,这本应是一片繁忙的工地,但记者在这块原本是水塘的地块看到,一位老伯正在齐腰深的塘中捕鱼,没有任何动工的迹象。

“你们也是来看‘地王’的吧?”在这片水塘打工20多年的赵先生招呼着记者。他说,一年多前,他在电视上看到这个地方成了“地王”很吃惊,担心多年从事的渔业生活就此中断。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至今他仍过着早出晚归的渔民生活。

为何已超过约定动工时间近一年半而未动工?金地集团一名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政府方面未能按期交地”。广州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拆迁补偿原因,不能按时把地块交给企业。和该地块同时期拍出的相邻的一块地,则长满了荒草和农民零散种植的香蕉、玉米。

出让后的“地王”未能如约开工,广州不是唯一。从全国的情况看,这两年产生的“地王”,大多尚未动工开发,有的连地价款都未缴清,仍旧一派田园风光,而且这些未动工的地块各有“合法”的原因。

人们不能理解,这些土地已拍出去两年左右,为何还都有合法的未动工理由,供出去的土地形成商品房供应就那么难?

“天价交易本身就存在‘天价’的风险。市场行情看好时,企业高价拿地,得到利润回报,市场低迷时,有政府出手相救,企业并没有承担相应的风险。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难道只能享受利润,不该承担风险吗?此外,个别‘天价’地得主,恶意囤积土地以获增值的做法,更是直接将风险转嫁给了社会。”赵松说。

成本太低——

开发商不惧“悔地”

有些地方对 “地王”网开一面,违规操作,在合同中约定了极少的定金,有的甚至没有约定定金,这意味着开发商的违约成本极低。

去年和前年产生的“地王”,很多没有被“消化”,如今接连出现的新“地王”会不会同样命运?

“出让地未能如约动工至少有三大危害,一是浪费了稀缺的土地资源。二是干扰了政府宏观调控措施。供出的土地不能及时形成房屋,政府通过加大供应来平抑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在需求旺而供应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就可能助推房价上涨。三是政府在没有新的土地供应计划的情况下,土地市场出现短缺,开发商不用开发就能坐拥土地升值收益,等于政府将本应属于社会的土地增值拱手让给个别利益群体。”赵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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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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