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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官员称一二套房贷政策均未改变
2009年11月16日 04:45上海证券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上海证券报11月16日报道 对于近日市场上收紧房贷的传闻,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15日在北京国际金融论坛间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关于一套和二套房贷政策均没有改变。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14日在第三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也重申,银监会对于普通居民购置的第一套住房和改善性的住房实行低首付,低利率。而对于购买带有投资和投机性的二套以上的住房,完全实行市场利率,而且首付提高到四成以上。

业内人士分析说,银监会的表述与2007年以来央行、银监会颁布的房贷政策并无两样。即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而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央行自去年10月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 这一政策,也未见改变。

王兆星称,实行这样的房贷政策,同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贷款要求有充分的、合法的、可靠的资本金的比例,可以有效地抑制房地产的投机,有效地防范房地产的泡沫。

他表示,银监会不仅仅关注单个银行的风险水平,而且更加注重整个银行体系的风险水平,因此银监会对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等宏观经济问题和国际国内市场发展的势头加以及时的分析,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在风险管控中,既关注微观风险,同时也能够有效地防范宏观风险。这些措施有效地防范了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经济波动中的风险,并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有效的隔离,从而保证经济安全稳健地运行。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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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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