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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拟全面实施注射死刑
2009年11月05日 07:00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公众的记忆里,死刑执行多年来都在沿用枪决的行刑方式。近年来,当一些罪犯被实施注射死刑的新闻见诸媒体后,这种没有枪声的执行方式才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为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据了解,北京拟从明年起对被判死刑的罪犯全面实施注射死刑。针对一般死刑犯的“死刑注射执行室”标志着更加文明的死刑执行方式将得以推广,也意味着“枪决”将很快终结在北京司法历史的词典中。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渠道获悉:北京拟从明年起,对被判死刑的罪犯全面实施注射死刑。近日,担任执行死刑任务的三个中院的有关人员,已经被组织参观了新落成的北京“死刑注射执行室”。有行刑任务的法院,也开始就考察新的提押路线等工作进行最后的准备。

今年6月,本报率先报道了设在北京第一看守所附近的“死刑注射执行室”将全面投入使用的消息。记者了解到,此后这一段时间,北京三个中院都已经执行了数批死刑犯,其中包括雇凶杀死情妇的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许志远等。但是,这一段时间的死刑执行,基本还都在沿用传统的枪决的行刑方式。除去早期的大贪官成克杰,北京至今最后一个实施注射死刑的省部级贪官是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2007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当天新华社刊发了这一消息。后经记者了解,郑筱萸被实施注射死刑。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

据了解,北京探索注射死刑改革已经多年,但受种种条件限制,北京过去只有专门关押犯罪高官的北京秦城监狱设立了死刑注射执行室。成克杰等就是在那里被实施了注射死刑。而专门针对一般死刑犯的“死刑注射执行室”,在北京将是首次投入使用。该执行室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北京全面实施注射死刑的条件已经成熟,这项更加文明的死刑执行方式,将结束北京使用枪击实施死刑的历史,而成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

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以注射方式还是枪决方式执行死刑,在死刑布告的表述方式上会有区别。枪决方式的表述为“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注射方式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动态

执行死刑最佳药物组方确定

本报讯 记者昨天了解到,1997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后,最高人民法院立即谨慎地开始组织这项工作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合法、高效、安全、低毒的要求,委托国内权威研究机构首先进行药物试验。

专家们历时数年,经过从小白鼠到大白鼠,从狗到猴的一系列反复试验、论证、筛选,最终确定最佳药物组方,并通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审核批准。这组药物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试用表明,根据死刑犯的体重确定用药剂量,整个行刑过程只需数分钟时间。注射后,犯人无痛苦、无抽搐、无明显的面色改变,具有临床死亡时间短、致死效果稳定可靠的特点。

对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也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院及数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北京市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漫画/陈彬

揭秘

三个步骤完成

“注射死刑”

按照要求,执行室一般由受刑室、行刑室、停尸间、观察室等房间组成,不同功能的房间要相互隔离,又要有通道相互连接。受刑室同行刑室之间有献血式窗口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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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罡 侯毅君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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