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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行扣缴资金制推动地方政府治污
2009年11月05日 05:23人民网-人民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记者 武卫政

编者按:一条河上,不止一家企业违法排污,单靠环保部门监管,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条河流,上游肆意排污,下游深受其害,索要补偿难于上青天。这是我国许多地方水污染的现实。

面对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国家提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实施这一治水治污战略,首要的任务是把衡量水质好坏的COD(化学需氧量)浓度降下来。在这方面,各地都在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

从去年4月开始,河北省在子牙河水系实行扣缴流域生态补偿金制度。监测数据表明,去年子牙河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比上年降42.8%,氨氮平均浓度比上年降13.7%,水质达到多年来最高水平。尝到甜头之后,今年4月河北在全省七大水系全面推行这一制度。

“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补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河北省在七大水系实行扣缴流域生态补偿金制度,能否把这些环保原则落到实处?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焦点①

水质不达标,钱怎么扣?

提到扣缴流域生态补偿金制度,记者接触的许多干部群众用一句话概括:水质超标,就扣地方财政的钱。这钱怎么扣呢?

以子牙河水系为例。近年来,受到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特别是资源性缺水等多种因素影响,子牙河成为河北省污染最为严重的水系。水系内有滹沱河、滏阳河、冶河、牛尾河、石津渠、洨河、汪洋沟、子牙新河等多条支流,涉及邯郸、石家庄、衡水、邢台、沧州5个地级市的48个县、2000多万人口。

扣钱的目的是明确地方政府的治污责任、遏制上游污染下游。这里分两种情况: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如果省里考核的地方跨市出境断面水质 COD浓度超过若干指标,每次扣缴10万元至150万元;当河流入境水质超标,某地跨市出境断面水质COD浓度继续增加时,超过若干指标,每次扣缴20万元至300万元。

为什么第二种情况扣缴的资金是第一种情况的两倍?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姬振海解释,这是为了防止有的地方以入境断面水质超标为由,不认真履行辖区的治污责任。“上游来水超标了,下游只有加大力度治污才能保证出境水质达标,所以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就要充分体现压力。”

扣钱以水质监测数据为准,要是出境、入境断面双方对数据有争议怎么办?

“监测水样难免会出现误差,但我们可以做到让双方没话可说。”环保厅所属子牙河、白洋淀督查中心副主任任立强说,为让误差减到最小,监测由上游市、下游市、省环保厅3家共同完成,3家使用同一水样,最大限度保证监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最后一步就是扣钱。“如果是罚款,等于从人家口袋里掏钱,要起来可能很费劲。我们采取的办法是由省财政直接扣除,不怕他不给。”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说,省环保厅将每月考核断面水质超标情况提供给省财政厅,财政厅马上就扣,并将扣除金额及排名情况报送省领导,在全省公布。

水质超标最少扣10万元,最多扣300万元,对于一个财政状况不太差的地级市来说,扣这些钱能使当地政府感到“心疼”吗?

对此,姬振海认为:“这要从两方面看。首先,一个地级市可能有几个考核断面,所有超标断面是累计扣缴,水质每月监测,超标一次扣一次,连续4个月超标还将被‘区域限批’。这种扣法,哪个地方也不敢小瞧。其次,河北省委、省政府对节能减排的考核非常严格,水质超标就被扣钱,地方领导觉得丢面子。”

焦点②

“扣钱”能否治住水污染?

扣钱,当然不可能完全治住水污染,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扣钱相当于形成一个倒逼机制,确实逼出了几大变化。

一是逼着地方政府切实负起防治污染的“第一责任”——

在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实施的第一个月,石家庄一下子就被扣了360万元,因为它是位于子牙河上游的大型工业城市,是5个市里考核断面最多的一个市。面对严峻形势,石家庄对水质超标比较严重的无极、栾城等4个县亮了黄牌,对水质严重超标的深泽县亮了红牌,责令当时分管环保的副县长停止工作。

深泽县是滹沱河流出石家庄的最后一站,这里的断面水质代表着石家庄的“脸面”。目前分管环保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国芳和记者聊起来,深有感触地说: “过去是签订污染治理责任状,年底按优秀、达标、不达标的几个杠杠考核,对政府和干部个人的影响并不大。扣缴补偿金制度实施之后,如果完成不了污染治理任务,县里不仅要花巨资为污染埋单,主管领导还有可能受行政处罚,干部们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巨大的环保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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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卫政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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