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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连福任国家反贪总局局长 被指体现高层对反贪重视
2009年11月02日 04:06南方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资料图片:陈连福

“陈连福做反贪局长是被重用,体现了上面对反贪工作的重视。”

——— 最高检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

本报讯 (驻京记者 陈宝成)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国家反贪总局原局长王建明调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谁将出任新一任国家反贪总局局长便备受关注。近日,这一悬了4个月的问题有了答案:继任反贪总局局长的是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原厅长陈连福,他也成为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之后,第四位反贪总局局长。

此外,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原厅长白泉民接替升任副部级专职委员的童建明,转任办公厅主任;渎职侵权厅、监所检察厅目前分别由副厅长主持工作。

10月29日,最高检官方网站“内设机构”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栏目显示,陈连福的照片已经被挂在局长位置。昨晚,本报记者从最高检多位人士处证实了上述消息。

陈连福今年56岁,1953年出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曾任梅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后调任最高检,任渎职侵权厅厅长至今,2008年10月被任命为最高检检委会委员。

“陈连福做反贪局长是被重用,体现了上面对反贪工作的重视。”最高检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陈连福精明能干,在担任渎职侵权厅厅长期间成绩斐然,此番出任反贪总局局长可谓水到渠成:不仅因为陈连福所曾负责的渎职侵权犯罪与反贪污贿赂犯罪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而且陈连福在担任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时,就曾分管反贪污贿赂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据本报记者了解,曾轰动一时的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原副总经理乔本平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陈连福曾亲临一线指挥;而在前些年的山西黑砖窑案等一系列大案中,陈连福亦曾派员查处其中的侵权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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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介绍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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