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政局称本级部门预算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同一个申请人,在同一天,向广州和上海两个城市分别递交部门预算公开申请,在8天后,两个城市都给出了答复,但结果却截然不同!一个申请被界定属于“国家秘密”而被拒绝,另一个申请则被接受,有关预算信息通过网上公开。
广州的公开了
李德涛,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组织成员之一。据了解,李德涛于10月9日通过广州财政网站在线提出申请,16日下午,他从广州市财政局得知申请被接受。广州市财政局称,因为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涉及114个部门,内容庞大,将全部放到广州财政网上,可公开下载。
同一天,李德涛也得到上海市财政局对其10月9日申请的答复。记者前天看到了这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沪财告字[2009]第00140号)文件。在该答复书中,李德涛提出获取上海市2009年度本级部门预算,被认定属于“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各部门拒绝理由不一
李德涛告诉记者,他们曾对各政府部门给出的拒绝公开部门预算的理由进行统计后发现,各部门的理由五花八门,包括:属于保密文件;不在可公开范围之内;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与一般行政单位的部门预算不同,不使用财政资金,等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的原则已很明确,就是‘不公开是例外’,然而执行起来,各地各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先例可循。同时他们也有很多顾虑,比如‘怕影响不好’。然而,越是‘怕影响不好’,在别人看来就越觉得里面有问题。”李德涛说。(羊城晚报)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编辑:
霍吉和
|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