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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试行“河长制”治理污染较重河流
2009年10月25日 17:39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5日电(记者徐宜军)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这个省最近开始对污染较重的阿什河、安邦河等几条污染较重河流试行“河长制”,强化领导责任,加快推进河流污染治理的进程。

据了解,“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是江苏省处理蓝藻事件时的首创。

在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推进污染(减排)防治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环保厅提出,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和有效手段保证减排项目按期实施,对污染较重的阿什河、安邦河、呼兰河、安肇新河、鹤立河、穆棱河试行“河长制”,采取“一河一策”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行“三包”政策,即领导包推进、地区包总量、部门包责任,对污染河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上下游同治,促进流域整体水质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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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宜军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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