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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检察院内部监督规定:审贪官时要关手机
2009年10月22日 12:18河南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商报讯(记者 张毅力 通讯员 张胜利 郑兰 张予洛)郑州市检察院出台内部监督规定,检察官查贪官时关闭常用手机,使用内部号码,不得吃请、报销票据。

昨日,郑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出台《郑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如果3名以上的反贪干警组成办案组、集中办案两个月以上,要设立临时党支部。在案件初查、侦查时,干警还要上交并关闭自己平时使用的手机,使用检察院配发的内部号码的手机。

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说,《规定》包括15项,如果反贪干警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泄露举报材料或案件机密;违规违法扣押财物;超期羁押;刑讯逼供;接受被调查人吃请、报销票据等行为,轻则取消评先资格,重则依法处理。

另据了解,今年1~9月,郑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44件,涉案人员18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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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毅力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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