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试行规范自由裁量权
按照法规,摆摊设点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以前,罚多少可由城管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给说情送礼留下了操作余地。10月21日记者获悉,根据本市城管最新试行的《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本市23项常见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被逐一细化,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将逐步减少。《办法》同时显示23项违法行为如出现在本市69个一类严格控制地区将被“重罚”。
■罚款数额依据公式计算
市城管执法局表示,针对执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确定处罚额度的情况,对覆盖城管执法查处违法行为的80%以上,罚款数额占近年罚款总金70%以上,群众投诉举报量占总投诉量的60%以上的23项案由进行了先期规范,纳入重点控权范围,涉及到无照经营、摆摊设点、散发小广告、施工扬尘等常见违法行为。这些项目的罚款数额要按照罚款数额=罚款基数×(基准系数+区域系数+情节系数+变量系数)的公式来计算。
如摆摊设点的行为罚款基数是500元,其基准系数为1。其设点的地点在一类严格控制地区王府井大街,区域系数就为2,无抗法等行为情节系数为0,占用盲道经营变量系数为0.2,这样累加起来系数为3.2,摆摊设点人要接受的罚款就是1600元。但如果其在二类地区平安大街违法,罚款数额就为1100元。
■罚款数额
关键在三种系数的裁量
决定罚款数额多少的关键在区域系数、情节系数和变量系数的裁量上。记者注意到,区域系数所占比例至关重要,其被分为三档:天安门、北京站、南池子大街、广场东西侧路、前门月亮湾周边、王府井商业街周边、西单商业中心、动物园交通枢纽周边、德胜门车站周边、北京南站北广场周边、新秀水周边、奥林匹克公园核心区周边、中关村西区周边、西客站周边等69个一类严格控制地区系数最高达到2,平安大街等191个二类重点地区系数为1,其余地区系数为0;情节系数则与当事人是否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暴力抗法,或一年内有2次以上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等有关,系数可以累积;变量系数则按照特定违法行为的面积、数量、长度、位置等进行确认。《办法》同时规定有生活困难并出具保证书,提出从轻处罚申请的,情节系数和变量系数可为0。对于违法事实尚未查清;违法人未满14周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且法律等未做其他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五种情形,不予以行政处罚。
■系数设定尚待推敲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各城管部门开始试行该《办法》。10月21日,一些一线基层执法队员在肯定《办法》实施的同时也提出了在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位队员表示,一、二、三类区域系数在有些违法行为处理上不能硬套。如,夜间施工扰民。根据现在的规定,罚款数额=10000×(1+区域系数+情节系数),以此计算,如果情节都按照0计算,在王府井大街施工扰民罚款3万,在三类的居民区就罚1万。但在实际操作中后者扰民的程度范围可能更广。还有队员表示,区域系数的高低直接影响了罚款数额的多少,对于无照商贩,在实际操作中本来罚款就难,这样一来在重点区域可能因为处罚高而难以实现罚款。
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办法》的实施是为了确保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同一城管执法机关,对于具有相似违法情节的同类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数额的罚款,推进城管执法处罚的精细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目前仍处于摸索阶段,将根据试行情况不断完善。(记者: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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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薇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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