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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原执行局长腐败案处分14人
2009年10月22日 04:18新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快报10月22日报道广东高院21日宣布对杨贤才系列案14名违法违纪人员处分决定,其中,范幸、赖泽松、陈基武等人因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去年因涉嫌经济犯罪被逮捕,目前尚在处理中。此前,广东高院院长郑鄂曾指出,杨贤才案是其与律师相互勾结酿成的惊天大案。杨贤才案还入选为2008年度中国重大法律事件。

广东高院21日宣布对杨贤才系列案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除范幸、赖泽松、陈基武等人外,另有11人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或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同时被给予撤职的政纪处分。

广东高院称,为切实吸取深刻教训,查找和纠正在司法廉洁和司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广东高院决定在省法院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廉政警示教育整顿,解决司法理念不正确,司法作风不端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纪律不遵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损害司法公信力,败坏法院形象等问题。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对司法腐败这棵毒草,光靠割草的方法不行,必须连根拔出,铲除土壤。必须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的各个环节,统一司法标准,加大审判执行公开的力度,发挥好司法巡查和廉政监督员作用,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等,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努力破解法官与律师不正当关系等影响司法公正的难题。(本文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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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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