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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腐败案所涉学生公寓被疑为违章建筑
2009年10月22日 02:43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石玉

穿过武汉市广八路19号某疗养院的大门,走近1公里的路,才能到达武汉大学(下称“武大”)的弘博公寓。

这里正是目前全国闻名的武大腐败案的焦点所在。

武汉大学官方网站日前发布消息,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受贿先后于9月13日和9月26日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有媒体报道称,两人的落马均与该校弘博公寓基建工程项目有关。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CBN记者调查发现,武汉市国土局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并无弘博公寓的土地登记资料,武汉市房管局也无该公寓的房屋产权登记资料。因此有理由怀疑,弘博公寓是两证全无的违章建筑。

昨日,《广州日报》援引弘博公寓开发商武汉弘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弘博集团”)创始人巴能军母亲的话称,巴能军已经被带到松滋(湖北县级市)调查,家人准备前去探望。

CBN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座公寓群由四栋宿舍楼组成,地势低洼,面积不足百亩,一楼的超市、餐馆鳞次栉比,大型网吧就在门岗20米处,俨然一个居民区。

19日,武大口腔医学院研二学生费鸿优告诉CBN记者,在这里住宿的几千个学生,大部分是武大的研究生,还有部分成教、自考的学生。部分房间则对外租赁,租金要高一些。

“到口腔医学院步行要20多分钟,但我住在这里已经习惯了。”费鸿优说。这里距离武大本部3公里以上,步行去武大本部的时间要更长一些。

两证全无物业

2000年前后,弘博集团将广八路19号某疗养院的鱼塘填平,修建了这座弘博公寓,成为武大的校外公寓,由武大定期付给弘博集团租金,此种经营模式持续至今。

20日,在武汉市国土局土地登记发证中心,记者没有找到弘博公寓的土地登记资料。

而弘博集团2000、2001年的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通常为土地使用权及商标等)均为零。这说明弘博集团当时并未取得弘博公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由于没有土地证,记者自然也没有在武汉市房管局查到弘博公寓的房屋产权登记资料。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CBN记者,鱼塘属于农用地,变作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国土部门的登记备案,并交纳相关费用。即使鱼塘地块使用权归属某疗养院所有,改变土地用途,也必须通过地方政府的国土部门批准。

既然弘博集团并非弘博公寓的合法“主人”,武大为何同意将其作为学生公寓?是不知情还是另有缘故?

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武大宣传部、校办、后勤处等部门,对方均拒绝接受采访。

CBN记者通过弘博集团内部人士获悉,弘博集团经营的学生公寓仅弘博公寓一家。

武汉市工商局出具的弘博集团财务资料显示:2005年弘博集团的学生公寓成本为1250多万元,2007年的成本为1792多万元。2001年已建成的弘博公寓,为何经营成本逐年递增?这是否包含了弘博公寓向某疗养院支付的土地“租金”?

是非之地

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此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龙小乐、陈昭方是在1999年至2000年左右,武大兴建校外学生公寓时出现经济问题的。”至于涉案金额,顾海良透露,达“上百万元”。

而弘博公寓正是修建于当时的武大校外公寓。据武大内部人士透露,当时武大仅有弘博公寓一所校外公寓。

有媒体日前报道称,兴建弘博公寓时,投资人巴能军求助于当时分管财务的武大副校长陈昭方。为帮巴筹钱,陈昭方出面,以武大名义为巴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提前预付了3年学生租金。

对此,10月15日,弘博集团发表《严正声明》,称“对于一些媒体报道的有关‘武大腐败案’是由弘博公寓引起的问题,据我们所知,‘弘博公寓’和巴能军不是武大腐败案的始作俑者”。

不过,据曾在弘博公寓居住过的武大毕业生回忆,这里一开始就是“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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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玉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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