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吉林规定公务员酒后驾车将抄告所在单位
2009年10月21日 01:39新文化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刘长宇)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10月21日至12月31日,全省继续开展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经过前一时期的整治,酒后驾车人数已大为减少,但杜绝酒后驾驶的社会基础条件还不具备,极易出现反弹。为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支队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各支队要配备酒精检测仪,力争做到每个交警中队一台,有条件的力争每辆巡逻车配备一台。

各支队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1.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2.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3.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4.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取上限处罚。同时,对公务员酒后驾车的一律抄告所在单位。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刘长宇   编辑: 缪汶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