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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民工纳入城镇医保范畴
2009年10月20日 22:42中广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广网福州10月20日消息(记者陈定川)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把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与其他参保人一样享受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

在把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医保范畴之后,福建省还计划制定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并计划用2年时间,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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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定川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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