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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防查处全国首例企业法人违规抽烟案
2009年09月21日 13:3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湖州9月21日电(记者 江耘 通讯员 赵永需)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加大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查处多起员工违规抽烟案后,9月18日,该区消防大队对一名违规抽烟的企业法人进行拘留,并责令其投资的企业停产停业,成为自8月29日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门查处全国首例抽烟拘留案以来,全国企业法人因违规抽烟遭拘留的第一案。

2009年9月17日9时许,湖州市消防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在对织里镇一童装生产企业检查中,发现一名男子在堆满棉布的半成品童装生产车间内抽烟,该男子看到执法人员后,慌忙中想销毁证据,却将烟蒂扔在了童装半成品货堆中。执法人员立即将烟蒂从货堆中找出熄灭,并将抽烟男子带离现场。

经了解,抽烟男子姓周,安徽人,是该童装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查实,周某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之规定;同时依据新《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的规定。在实事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周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吴兴区公安分局依照法律程序,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作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周某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却带头以身试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为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警示教育社会,吴兴区童装企业“五位一体”监管指挥部决定加重处罚力度,责令周某投资经营的童装生产企业停产10日,并作出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

为让周某真正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结束后,让其观看了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一幕幕火灾惨状和责任人受审的镜头让周某深受触动,面对拘留证和停产停业决定书,周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并呼吁全体企业法人以己为鉴,切实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据统计,自9月8日查处浙江省首例违规抽烟案以来,吴兴区已有5人因违规抽烟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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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耘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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