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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法建议稿规定虐待动物追究刑责引争议
2009年09月21日 09:3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起草者称民事责任设精神赔偿金是一大亮点 乱杀狗追刑责等“超前”规定一度受社会质疑

新闻快读

未加区分就杀害所有的狗,“建议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

对于伤害或者杀害宠物动物的,建议赔偿责任人还应当向动物所有人支付宠物动物经济价值“10%的精神补偿金”……

———“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提出了一系列“超前”的规定。

这部专家版的“动物保护法”一经公布就引来社会关注,与此同时,质疑声也连绵不断。专家建议稿的首席起草者常纪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他花了10年的时间研究动物福利立法,其间“一波三折”。

专家阐释“立法理由”

□通过法制保护动物可解决虐待遗弃等问题

□建立动物主人的责任机制可减少政府投入

□可防止养殖污染保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

□可弘扬“怜悯生命”美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9月20日,距离常纪文对外公开“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全文不过两天,他的邮箱里就收到了120多封邮件。

常纪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首席起草者。今天,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陈,一部立法的专家建议稿竟然受到如此的热议和关注,多少有些出乎他的意料。而这也正是促使他要把推动“动物保护法”立法进行到底的一个重要原因。

80%赞成率鼓舞着起草者

记者了解到,9月18日这一天,常纪文对外公开了首部以倡导动物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的全文,他同时表示,他们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提请制定“动物保护法”和修改“刑法”的建议。

事实上,这一专家建议稿的起草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常纪文说,其间所受到的争议与质疑也曾令他动摇。

常纪文告诉记者,早在10年前———1999年,他就开始对动物福利立法进行研究。2008年12月开始了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今年6月,“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基本成形。

就在这时,有媒体报道了常纪文等专家完成“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的消息。消息中特别披露,常纪文等专家建议“对虐待动物致死者追究刑事责任”。消息一公开,立即引来了一片质疑声。

“在中国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一些贫困地区的人的福利都还没有完全解决,何谈动物的福利?”

“眼下,部分人还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却给动物搞福利,未免太‘奢侈’了吧?”

除了民众的质疑之外,一些法学专家也提出了担心:“如果大多数人还漠视虐待动物的现象,那一部法律根本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事实上,无论是在民间,还是在学界,认为这部专家建议稿“太超前”的人不在少数。这些反对声音也令常纪文陷入深深的反思之中。

也是在6月,一项网上调查又让常纪文重拾信心。

这项有关“动物保护法”立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超过75%的网民提议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80%的立法赞成率,是很罕见的。”常纪文说。

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引热议

3个多月前发生在陕西汉中的狂犬病疫情,迫使汉中地区不得不组建120多支灭犬队,集中对疫区的野犬、流浪犬、未拴养圈养犬进行捕杀。截至6月7日,已捕杀带毒犬、野犬、流浪犬31836只。这就是著名的汉中打狗事件。此做法曾引发社会热烈的讨论。

“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对此作出的规定是,“如果未加区分就杀害所有的狗,我们建议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常纪文告诉记者,作出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的动物管理执法简单化。

据常纪文介绍,18日公布的专家建议稿共有两个:一个是综合性的“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另外一个是配套的请求修订“刑法”,在“刑法”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

常纪文认为,这个专家建议稿既是现实的版本,同时也具有前瞻性,是一个适度体现超前性的版本。从专家建议稿的法律条文设计上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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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郄建荣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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