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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上网逾40小时可认定为网瘾 标准界定惹争议
2009年08月26日 02:48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每周上网超40小时就有网瘾?网瘾“一刀切”标准界定引争议

本报讯 昨日有消息称,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在网瘾的界定上,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40小时标准一出,立即引起热议,有人认为如此搞“一刀切”实在不科学。

“单纯用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就判定上网成瘾,这种界定方法欠妥。”重医附一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蒙华庆认为,上网是否成瘾最重要的指标应该是心理状态,即看此人是否有不可控制的上网欲望;另外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上网目的,即是出于工作需要还是完全为了满足一种快感、欲望。

在临床医学实践中,“网瘾”人群包括青少年和成人,青少年比例高达八成。不过,蒙华庆认为,七成青少年并不是真正上网成瘾。“青少年往往会在得不到认可、找不到自信、得不到关怀的情况下自卑,而上网游戏,成了他们逃避现实的出口。他们并未真正成瘾。”

不过,也有人认为,40小时的标准非常合适。重庆陪都药业股份公司总经理、重庆医药商会会长唐良平称,从常人角度来讲,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按照每周上网时间40小时即为上瘾这个界定标准,成瘾者每天上网时间长达6小时,除了睡眠时间和必要的生活时间,成瘾者已无其他时间可支配。“不论是青少年还是成人,从学习和工作角度来说,都适用于40小时这个界定标准。”记者 王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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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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