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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铅事件”三问:如何解释“排污达标、血铅超标”
2009年08月17日 04:59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陕西频道8月17日电(记者陈钢 刘彤)根据环保部门15日晚公布的情况,认定东岭冶炼公司是造成这次儿童血铅超标的主要成因,但也不排除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令人不解的是,环保部门同时认定,东岭冶炼公司的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固水淬渣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这一逻辑的错位,显示了凤翔“血铅事件”貌似水落石出后的三重疑问。

首先,“排污达标、血铅超标”的怪象如何解释?东岭冶炼公司年铅排放总量为1.11吨,公司负责人承认“企业的污染排放达到了工业排放标准,但与人居指标仍有差距”。监测结果又显示,企业周边土壤中铅的平均值呈现上升趋势,但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的核心目的是以人为本,保护人的健康,那么环境质量的监测为何不设定人居指标,反而遵循一套让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工业标准”?工业标准与人居指标是什么关系?差距有多大?人们期盼进一步的说明。

其次,搬迁计划为何久拖不决?作为事发地唯一的铅锌冶炼企业,东岭冶炼公司对周边儿童铅中毒难辞其咎,然而其对环境的影响并非今日才知晓。企业2006年投产之初,便与当地政府约定,对环评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实施搬迁,这正是考虑到企业难免存在的污染,确保居民健康的必要措施。可见,企业产生的污染源是儿童铅中毒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搬迁计划一直拖延到数百名儿童付出了健康代价方才紧急启动,而且搬迁完成尚需要两年时间,责任又由谁来承担?

再次,铅超标儿童的损失谁来承担?“血铅事件”发生后,凤翔县政府已拿出100万元,用于铅超标儿童的检测和治疗,承诺由县财政承担儿童住院排铅治疗费用,同时为在家非药物排铅的儿童配送排铅食品。然而,“涉铅”村民的损失恐怕不止于此,除了对铅中毒是否有后遗症的担心,铅污染让他们承担了精神的创伤、个人的花费、生活成本的提高等等,这些损失的弥补由企业还是政府承担,也应早日给予明确。

凤翔县“血铅事件”,至少已造成615名儿童血铅超标,其中166名儿童中、重度铅中毒,孩子们稚嫩的双肩何以承担“污染之重”?追问事件真相,既是让此事件最终平息的前提,更是预防其它地区出现下一个“血铅事件”的镜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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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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