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赠签合同,不仅体现了对捐赠者的尊重,同时也维护了受助人的合法权益。此举是慈善事业法制化的具体体现。
捐赠款物能否如数到达受捐者手中?大额认捐是否是作秀,善款能否及时到位?慈善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公信力?——一直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捐赠者对这些问题都十分关注。昆明市慈善总会将在云南首推“阳光随行”行动,用“合同制”确保爱心捐赠“去向明白”。
据昆明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捐赠款物以及慈善项目的管理,从8月起,该慈善总会将与项目的捐赠方签订合同,一是确定捐赠款物的用途及用法,明晰款物去向;二是避免认捐善款成为“空头支票”,或出现“雁过拔毛”现象;三是通过合同的约束,便于今后慈善机构的账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昆明市慈善总会即将运用的合同,主要包括捐赠金额、捐赠方式、资金的用途以及捐赠方和慈善机构的权利义务等,使捐赠变得更为规范。
热衷于慈善事业的市民余光伟参加了许多爱心捐赠活动,仅去年汶川地震的时候,他就捐赠了5000元。他说:“作为普通的个体经营户,我钱不多,但十分希望我们的每一分爱心都能让受助者实实在在感受到,让爱心不被打折扣。”捐赠者担心善款的去向和用途,同样慈善机构也对捐赠有一些担心。
昆明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王永清介绍,推行款物捐赠合同制不仅体现了对捐赠者的尊重,让捐赠者可以主动选择款物的去向,尊重他们的捐赠意向,而且可以维护受助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助学、助老等救助捐赠,有了合同的约束,可以让受助者得到持续的救助。“慈善公益事业的公开透明一直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昆明市慈善总会力争让每一笔善款(物)都有其来路,有其去处。”王永清说,“只有不断提高社会公益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诚信度,才能让社会放心,募集到更多的款物,也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群。”(昆明日报记者肖晴)
(本文来源:昆明信息港 )
作者:
肖晴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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