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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协公开点评三个违法食品药品广告
2009年08月12日 21:13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广告协会12日对苦丁降压胶囊药品电视广告、知蜂堂保健食品报纸广告、立胆清药品报纸广告等三个违法食品药品广告进行了公开点评。

苦丁降压胶囊药品电视广告违法在大众传播媒介刊登处方药广告,且未按规定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宣称“服用一个疗程,轻症高血压患者获得痊愈,并发症趋向康复。服用2-3疗程,高血压患者全面康复,永不复发”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宣称“打针吃药效果总是不理想”,违法与其他药品的功能作比较并有所贬低;利用“李先生”“王先生”“刘大妈”等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违反有关规定。

知蜂堂保健食品报纸广告违法夸大宣传功效,虚假宣传治疗糖尿病,且未标注批准文号、标识、不适宜人群、忠告语等;同时,宣称“糖尿病治疗最佳组合”等,违法使用了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以及最佳等用语;宣称“十年的健康快乐:血糖、血压、血脂一天天平稳了”等,违法含有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宣称“降糖药、胃药、眼药、治心脏的药、保肝护肾的药等部分减停”等,违法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并有所贬低。

立胆清药品报纸广告违法在大众传播媒介刊登处方药广告,且未按规定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宣称立胆清采用组合疗法首次运用通过“化石双酶因子”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宣称“立胆清上市推广,今日买1赠2”,违反了有关规定。

据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第二季度媒体广告的发布情况来看,总体而言有所好转,但部分常见的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仍然屡禁不止,违法情况比较严重,部分广告未经审批、或者篡改审批内容,使用消费者或者专家的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及贬低他人的内容等,严重违反了有关广告法律、法规规定。(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 张晓松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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