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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专家称 大学生维权意识不如农民工
2009年08月12日 20:35四川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2日讯(记者蒋亮)“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最容易上当受骗。但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还不如农民工,他们往往会碍于面子而选择忍气吞声!”8月12日,由团市委组织的大学生创业就业法律援助暨法律援助进创业园区活动在蓉启动,成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对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深感忧虑。

  大学生法律维权意识不如农民工

  成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处长张品贤透露,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法律意识薄弱,加之普遍缺乏社会经验又急于就业,往往容易轻信他人上当受骗。而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面子观念等因素他们往往不会主动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在我们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大学生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的情况还不如农民工多。农民工都懂得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工资,但大学生上当受骗后却常常碍于面子不向法律求助,上当受骗后多数选择忍气吞声。”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是劳动合同纠纷。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时,往往疏于要求对方购买医保和社保,他们极容易面临虚假招聘信息甚至陷入传销组织。“比如说像招聘单位各种各样的歧视条款、部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违法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或扣押大学生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甚至随意约定或延长试用期等行为,都是比较普遍的侵害大学生权益的方式。”

  组建律师团援助大学生

  为了更好地帮助就业创业大学生维权,成都市司法局和共青团成都市委宣布于8月至12月在蓉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暨法律援助进创业园区活动,对大学生实行无偿法律援助。

  对此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对大学生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实行无条件法律援助。为此,有关部门将把大学毕业生在求职中可能遇到的诸如就业市场供需双方的虚假信息、对求职者的各种歧视性条款、签约违约问题或误认为就业协议等同劳动合同带来的问题,创业中的法律问题、试用期和报到后相关的劳动争议问题、以及就业权益的救济问题等法律事项纳入受援范围。与此同时,成都市还将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受理大厅设立大学生就业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并将大学生就业法律援助的初审权下放至高校工作站,从而确保大学生能就近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

  目前,二十四名有爱心、业务精和能力强的成都律师已组成大学生创业就业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他们将进入成都市十二个大学生创业园区为大学生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律服务,对大学生在创业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或法律纠纷实行一站式和一对一帮助。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蒋亮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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