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元专项资金确保河道长效管理
本报讯(记者刘祎)市政府8月7日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长效管理工作标准,并细化到河堤及栏杆保洁等内容。我市还将在城建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用于鼓励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加强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景观管理,市水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标准,细化护河通道保洁、河堤及栏杆保洁、河道水面保洁、河床清淤、绿化管养、景观设施维护等工作内容,规范作业时间、次数、人员和装备等要求,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按照《意见》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市财政承担中心城区市管河道的长效管理工作经费,在城建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用于鼓励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未按照河道长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未达到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标准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行政过错责任和行政效能追究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本文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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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祎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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