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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路局干部侵占1700多万被判死缓
2009年08月07日 16:56新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网南昌8月7日电(记者胡锦武)江西省公路管理局温沙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陈文伟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名,数罪并罚,且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元,近日被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8年,陈文伟利用担任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温沙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等职务便利,单独及伙同他人,采取以假发票冲账、虚构合同、虚列员工工资、以公务开支为名将下属单位款项占为己有等方式,在长达16年时间内先后27次侵吞公款和财物共计986万余元。

在此期间,陈文伟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他人以现金、商品房、公司干股等形式赠送的贿赂款,金额共计211万余元、美元2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1991年5月至1992年12月和1995年底,陈文伟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公款200万元、3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2006年10月,陈文伟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将130万元公款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

陈文伟另有229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案发后,检察机关在陈文伟一套住所的车库内,一次性搜出现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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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锦武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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