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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被害案开庭
2009年08月06日 19:06新华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网西安8月6日电(记者 储国强)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陕西省咸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蔡健民在家中遇害一案,5日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鹏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3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8月21日晚,住在咸阳市农机家属院二号楼六楼的被告人张鹏(男,1973年7月23日出生)发现与其同住一个单元的蔡健民家防盗门未关,即产生抢劫念头。

次日凌晨5时许,张鹏携带作案工具潜入蔡家,发现蔡健民一人睡在卧室床上,张鹏先将蔡健民的头蒙住再用尼龙绳将手脚捆绑住,并向其索要钱财,劫取银行卡6张及600元现金以及手表、手机、奥运纪念邮票等物。此后蔡健民挣开绳索,将卧室门反锁。张鹏担心被认出,再次将蔡健民捆绑在床上,并用水果刀猛刺其胸、背、腿等部位,导致蔡健民心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察机关还指控张鹏涉嫌盗窃罪。2007年6月26日晚,张鹏使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潜入延安百货大楼窃取现金29000元及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移动硬盘各一部,以及中华牌香烟一条半。

法院在庭审当天没有作出判决,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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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储国强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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