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将设省级司法救助资金
本报讯 (记者黄蓉芳 通讯员张其明)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协获悉,针对政协委员关于广东应设立意外伤害紧急救助基金对意外伤害的伤员实行救治的建议,广东省财政厅答复,广东将在今年内设立省级司法救助资金,2009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省级政法部门的司法救助。
同时,广东还将制定出台《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黄蓉芳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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