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国首部扩权强县的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个规定下放了总共400多项审批权,县里有更大的自主权。”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建明博士说。这个《规定》的最终出台,是建立在浙江5次“强县扩权”的基础上。中央今年一号文件虽然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此后,是否能够最终实现行政上的省直管县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
“浙江模式”的成功
在办理公司自营进出口权程序期间,义乌市民老刘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效。经过县里审批后直报省里,仅仅等了五天。而在过去,则需经过金华批,省里批,一个手续不经过3个部门批不下来,要办下来还要等好几个月。
这种高效率,得益于扩权强县的改革,从“市管县”改为“省管县”。
而在“扩权强县”实施这些年,浙江无疑是最成功的。
“浙江的放权现在也不是第一次,从1992年开始到现在是第五次,所以,浙江所取得的成功,不是靠一件事情的发生,而是靠着十几年来持续的政府运行机制。”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建明说,1992年,浙江省对13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扩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1997年浙江又进一步在萧山和余杭等县(市)试行部分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2002年又继续放权给17个县(市)。而在2006年,则是专门对义乌进行了一次深化的放权,而在2008年浙江开始了第五轮“强县扩权”。
“放权”带来的效果显而易见。
浙江省县域经济GDP已经占到省的70%,浙江成为中国县域经济最发达的省份。2004年开始,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百强县排行榜上,浙江连续三年上榜强县达到30个,位居各省市区之首。
制度化的标志
“不管经济如何,在发展过程中都是需要更多的权限,这对发展是有利的。在发展取得一定成果之后,对于某些权限的需求会更加突出起来,需要进一步放权,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沈建明说,由于浙江的“强县扩权”已实施多年,因此,这次《规定》的退出,在更多的媒体和专家看来,本次的《规定》更有一个制度化的作用。义乌扩权改革时,曾将36项此类权限以规章的形式下放,虽然在形式上合法,但仍缺失法律主体。
而现在,《规定》的出台,弥补了这一个空白。“制度化是省直管县改革要走的下一步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要从根本上理清楚,作为省级政府、县级政府,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这方面有哪些权限,把这些权限给制度化。事权比较清楚了,财权的下放才有了依据。
沈建明也特意强调了规定的意义说:“什么权限是下放到县,什么权力还是属于市,什么权力归省,这些都是有规定的,县里行使权力就会有依据。”
经济发展带领政治地位
“整个财力开始往上走,而没有往下走。用底下人的话来说,就是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政府光有那么多事儿要管,但没有那么多钱,显得很被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占斌说。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有一些省份开始实施了“扩权强县”,或者是“强县扩权”,把相当于地级市的权力下放到各个县里,让县里能有更大的自主权。放权不仅使县域经济能更好地发展,也有利于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新农村的建设。
作者:
龙婧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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