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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昨公布四起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件
2009年08月06日 06:04浙江在线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 针对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和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募集资金,并以诈骗手段攫取钱财的违法行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加大了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4起集资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

分别是:杜益敏集资诈骗案、斯茶仙集资诈骗案、蔡青等四人集资诈骗案、赵维谦、冯绍强集资诈骗案。其中斯茶仙系原浙江东山食品有限公司、杭州东山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浙江斯茶仙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300余人资金计人民币1.6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42亿余元不能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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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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