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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前妻携女儿自愿回国受到良好对待
2009年08月06日 04:16新京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赖昌星。资料图片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资料图片

加拿大政府官员证实,曾明娜与小女儿一同返回福建老家

本报讯(记者 李静睿)据中国新闻社昨日报道,厦门远华案涉案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经自愿返回中国。

这是拖延已近十年的赖昌星案迄今取得的最大进展,该消息源自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接受温哥华一家电视台的专访。

根据媒体的报道,该电视台时事评论员丁果向肯尼提问求证,有消息称曾明娜已经携带她跟赖昌星所生的小女儿自愿返回中国福建老家,并在中国受到良好对待。肯尼承认了解此事进展,并表示赖昌星日后如果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帮助,包括赖昌星合法出境的旅游证件。

根据加拿大当地媒体的分析,肯尼的表态显示赖昌星案件虽然有待走完所有的加拿大司法程序,但中加两国在此案件上的政府间沟通协调,“从来没有终止过”。

公开资料显示,小名“美好”的曾明娜为赖昌星的结发妻子,二人育有两男一女。1999年8月,曾明娜追随赖昌星从香港逃亡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二人,2004年5月底,曾明娜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当时法官判决曾明娜获得目前居住房屋的产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曾有司法人士分析称,二人离婚是为了转移财产,此外,这意味着离婚之后即使赖昌星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

2007年,赖昌星和曾明娜一同提出过“工作许可”申请,但加拿大移民部当时只核准了曾明娜的工作许可,拒绝了赖昌星的申请。

■ 新闻背景

赖昌星走私案

经查明,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1999年8月,曾明娜追随赖昌星从香港逃亡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二人,2004年5月底,曾明娜申请与赖昌星离婚。

■ 专家分析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原巡视员黄风认为:自愿遣返是赖昌星最好出路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原巡视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风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由于曾明娜与赖昌星在加拿大国内均属非法移民,即在加拿大的法律框架之下,属强制遣返的范围之内,“但是按照当地的移民法,如果非法移民自愿接受遣返,就无需强制遣返,这样也无需承担一系列强制后果,目前来看,这是曾明娜和赖昌星最好的出路。”

黄风强调称,其自愿遣返和受到中国的司法追究,从法律上并没有直接关系,“遣返是基于遣返国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说,遣返国不希望被遣返人在回国后受到刑事追究,所以现在在外交接触中,我们已经很少把两个问题从表面上联系到一起。当然,回国之后怎么采取行动,就在我们的司法控制权之下了。”

在轰动一时的中行开平支行案中,黄风曾是司法部办案团队成员之一。其提醒公众注意开平案与赖昌星案的区别,不应对其抱有同样的期望,“在开平案中,包括余振东在内的几名主犯在美国都遭遇了刑事诉讼,因此中美可以签订协议促成其回国,中方也有一个承诺刑期的范畴。但赖昌星和曾明娜在加拿大没有被刑事追诉,中加双方也并没有意图签署类似协议,所以赖昌星案不能采取余振东模式解决。”

黄风认为,从现实出发,赖昌星应当充分考虑接受自愿遣返,“中国的司法机关有可能将其认定为自首,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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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静睿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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