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31个工作部门 共减少机构15个 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政府机构改革
《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央编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昨天上午,深圳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广东省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市委书记刘玉浦主持大会,广东省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讲话。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计划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后设置31个工作部门,比改革前实际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到了1/3,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同时行政编制总额没有突破。(《深圳商报》供稿)
1.发展改革局改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的:突出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将主要精力转到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谋长远、抓总量、促改革、促发展。
整合的部门:工商局物价局的定价职能、统计局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能整合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主要负责数据收集整理,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联系。
2.组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目的:促进科技工业贸易和信息化的融合。
整合的部门:为促进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的职责,以及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有关职能整合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不再保留的部门: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财政局改为财政委员会
目的:完善财税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调整内容:深圳市地税局由广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与深圳市双重领导调整为深圳市政府领导,由财政委员会归口联系。
4.组建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
目的: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
整合的部门:为解决目前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脱节、体制不畅、日常管理中职能交叉等现象问题,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将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
不再保留的部门: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5.组建交通运输委员会
目的:加快形成全市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该委员会统一负责市政道路、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管养、执法以及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挂港务管理局牌子。
整合的部门:为加快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序衔接,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织效率,加快形成快速、便捷、通畅、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交通局、公路局、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委员会。
不再保留的部门:交通局、公路局、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组建的部门:整合宝安、龙岗区交通局与公路局的职能,组建宝安、龙岗交通运输局,规格为正处级,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各区相关局不再承担市政道路建设管养职能。
6.组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目的: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资源。
整合的部门:为促进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相结合,统筹优生优育和医疗卫生工作,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将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能,以及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职责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整合划入该委员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药品、化妆品和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联系。
不再保留的部门: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7.组建人居环境委员会
目的: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整合的部门: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水污染治理衔接不够,环境保护缺乏有效手段等问题,探索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由治理为主转向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将环境保护局、建设局、水务局的有关职能整合划入该委员会。
为完善住房制度、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组建住房和建设局,将建设局的职责,规划局的勘探、行业设计管理职责、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及物业管理等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气象局由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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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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