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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不得强制要求个体户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2009年07月21日 18:45中国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体劳动者协会是个体工商户组成的社会团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自律,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

征求意见稿指出,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并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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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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