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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一法院院长因受贿被起诉
2009年07月18日 04:14都市快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在金华政法界老资格的金华市金东区法院院长欧阳春,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了,但他到最后还是没保住晚节。昨天,欧阳春因涉嫌受贿罪,被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欧阳春,今年58岁,淳安人。曾任金华县政法委副书记,金华县人民法院院长,金东区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案发前,还是金东区人大副主任。今年4月,被刑拘。

从欧阳春受贿案来看,他受贿的记录跨度有10年,都是在担任金东区(原金华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得到的“好处费”总计有22800元,购物卡31000元、3000美元。

这些钱,多是欧阳春从单位的建筑工程中捞到的,最早是他当金华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时候,单位里盖宿舍楼;近几年则是单位扩建办公大楼。

据悉,此案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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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丽 孙自鸣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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