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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难产24年后将于年内诞生
2009年06月26日 09:43中国新闻周刊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随着中国人均GDP的稳步提高,人们对精神疾病的关注度同步提升。与此同时,社会、法律、伦理等众多领域的交叉,使得这一问题的立法格外复杂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在全国范围内发出《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预计于8月初审。顺利的话,《精神卫生法》将于年内诞生,24年难产宣告结束。

《精神卫生法》难产24年后

本刊记者/严冬雪 王婧 文/陈卓琬

1985年8月,卫生部指示四川、湖南两省卫生厅派出5人专家小组,起草《精神卫生法》。

24年后,受到SARS、禽流感、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仍然提不上议事日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主任黄悦勤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称,“总觉得不是迫切的事情,重视不够。”

2005年9月,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向媒体透露,《精神卫生法(草案)》在第15次修改后“终于尘埃落定”。2009年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个法律草案现在还在起草的过程中”。

关注,在1000美元之后

事实上,从国外精神卫生立法的历史规律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左右时,才有能力关心精神病患者的健康。到1991年,国内《精神卫生法》草案第10稿已孕育而成。与近乎“两年一稿”的起草速度不对应的是,那一年,我国人均GDP为364美元(按当时汇率)。

“1000美元”的历史规律很快被印证。“两年一稿”的速度很快减缓,第10稿拟出后的数年中,此法立法几乎被搁置。与之对应的是,中国台湾地区于1990年制定精神卫生法,当时全岛人口1800万,人均GDP约3000美元。

直到1999年,在卫生部疾控司的协调下,中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工作才得以恢复。2000年,中国的人均GDP达到了856美元。“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自上而下的对精神卫生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黄悦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01年,当时的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布伦特兰给各会员国政府写信,要求各会员国政府支持精神卫生工作。当年3月8日,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亲笔复信。

关注度的提高同时体现于对科研的支持上。到“十一五”计划,“精神卫生”终于首次出现科技部重大科技立项中。“在那之前,要想做科研,只能从别的科技立项中分出一点资金来。”黄悦勤说。

然而,人均GDP的上升仍然无法彻底决定《精神卫生法》出台。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曾分析道,按照草案的要求,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起精神病患者治疗和监护的经济责任,这对于经济不发达地方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来自国家疾控中心的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青海、宁夏两省的精神科医师还不足30人,西藏则没有一张精神科病床。

另一方面,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动作则先于难产的《精神卫生法》。2002年,中国第一部有关精神卫生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法规的出台,结束了中国大陆没有精神卫生方面专门性法律法规的历史。随后,北京、广州、宁波等一批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都相继通过地方性的精神卫生条例。

但作为精神卫生的全国性法律,《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仍为各方翘首以待。

一个农民触发的压力

近年来,精神卫生立法重入两会视野,每年都有相关议案、提案几十份。

《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则显示,早在2007年,《精神卫生法》即已列入卫生部的年度立法计划,并准备在次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但这一计划,“由于政府和社会对该法重要性认识不够”——《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生导师刘协和说,2008年,该法草案并未如愿提交到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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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卓琬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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