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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邓玉娇上诉消除刑事案底
2009年06月17日 08:35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邓玉娇牵着母亲的手,走出了法庭。一袭黑白分明的着装似乎想验证等待已久的审判。6月16日上午,沸沸扬扬的邓玉娇刺官案似乎可以尘埃落定。湖北巴东县法院对该案一审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对其免除处罚。

在宣判后,邓玉娇随即解除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可以自由回家了。但是,法律规定,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天。如果邓玉娇不再上诉,而巴东县检察院也不再抗诉,那么该判决的生效也就指日可待。届时,邓玉娇也才算真正恢复了自由身。

外界对于该案以邓玉娇重获自由的结果都还表示接受,不过,关注此案的律师界对此并不满足,认为有罪判决可能会给邓玉娇今后的学习工作带来较多后遗症,建议邓玉娇继续上诉,争取最好的结局。

此前帮忙呼吁和联系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及筹款的益仁平中心昨天也向CBN发来声明,该中心最为担忧的是有罪判决会让邓玉娇留有“犯罪记录”,这将剥夺邓玉娇诸多权利,限制了邓玉娇今后的人生发展。因为按照现有政策法律,一旦判决生效,邓玉娇将无法从事律师行业,也无法当兵;若要参加高考,需经过两年考查;甚至,如要出国、担任单位负责人等,都要到派出所开具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 田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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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享华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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