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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部分公务车贴标识防私用
2009年06月03日 03:45长江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通讯员 张伟 赵平 长江商报记者 张勇军 实习生 柯云峰)昨日上午,荆门市委四大家的部分公车,率先贴上了公务车标识,并公布举报电话“0724—12388”,以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公车私用”。该市纪检部门表示,凡用公务车接送子女上学、参加婚丧嫁娶、私人旅游等,必将严查。

据了解,为有效治理“公车私用”顽症,荆门市决定从6月开始,在该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车标识制度。未按规定粘贴公务车标识、拒不粘贴公务车标识和擅自撕毁标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荆门市纪检监察部门表示,公车私驾并查证属实的一律免职,造成交通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党政纪责任;凡公务车辆接送子女上学、参加婚丧嫁娶、私人旅游、学习驾驶技术、公车扫墓或将公车停放在各类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的,一经查实,公开曝光,并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检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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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勇军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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