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26日电(记者王大霖、阿依努尔)地处祖国西部边陲历史名城的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实施"政治建院"方略,不仅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创出一条符合边疆实际的维稳之路,还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各民族大团结,为此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近10多年来,受国外反华势力的鼓动,"东突"恐怖分子频频在喀什制造暗杀、爆炸等恐怖事件,企图破坏当地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阻碍新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遭到了各族群众的强烈谴责。
为此,从2002年起,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政治建院"的治院方略,着力建立一支适应边疆少数民族特点,符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建设规律的队伍,依法惩治分裂国家和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捍卫国家的神圣尊严。
"政治建院"提出容易,做起来却很艰难,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为此付出了7年的艰辛努力,如今才迎来满"院"春色。由于喀什地区地理位置偏远,自然环境恶劣,交通十分不便,各地之间路途遥远,有些开庭审判都要奔波10多天,行程上千公里,有些山区乡镇没有公路,法官们只有骑毛驴前往,有时还要翻山越岭。
对此,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王新生说,喀什稳定事关新疆乃至全国的发展,每一次重大案件,法官们都不分昼夜地忘我工作,尤其对那些案情和审理都很复杂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为了有理有据地惩治暴力恐怖分子,很多法官长时间奔波在外,家人生病住院也难以前去照料。
2006年底,我公安机关在帕米尔山区捣毁一"东突"恐怖活动训练基地,案件破获后,喀什中级人民法院立即行动起来,当时正值春节期间,为了尽快开庭审理,不少法官放弃春节大假休息,跋山涉水400多公里到实地考察取证,一些女法官在攀爬险峻的高山时累得体力不支,可等到案件审理结束,春节大假也早已过完了。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发生喀什发生"8·4"暴力恐怖袭警事件,几个暴力恐怖分子在喀什制造了惨绝人寰的袭警事件,造成30多名官兵伤亡。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牢记"政治建院"的信念,立即选派院领导和业务骨干成立了专案合议庭,随即展开艰苦的工作,并以提前介入和准备,掌握了犯罪分子的第一手资料和犯罪证据,最后只用7天时间就公开开庭审理了"8·4"暴力恐怖袭警案,严惩了犯罪分子,给各族人民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多年来,为了履行"政治建院"维护边疆社会稳定这一创新之路,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也涌现了血洒一线的人民法官买买提·牙合甫,全国优秀法官玉素因·肉孜等一大批立场坚定、忠于人民的好法官,创建了一条适合边疆地区特点的法院建设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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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大霖、阿依努尔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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